高台县位于河西走廊中部,黑河中游下段。全县辖9个镇,136个行政村,9个社区。总人口15.74万人,其中城镇人口5.65万人,农村人口10.09万人。全县总面积4425平方公里,耕地59万亩。地势南北高、中间低,南部为祁连山地,中部为走廊平原,北部为合黎山地,海拔高度介于1260米—3140米之间,年平均气温8.9℃,日照3073小时,降水量81毫米,蒸发量1415毫米,无霜期151天左右。县境内有黑河、摆浪河等6条主要河流,中小型水库19座,总库容4988万立方米,地下水允许开采量1.32亿立方米。县境内已探明的矿种主要有芒硝、原盐、萤石、硅石等20多种,其中芒硝储量约3000万吨,占全省芒硝储量的一半以上;原盐储量1168万吨,为全省最大产盐地。高台历史悠久。汉武帝元鼎六年(公元前111年)设表是县。十六国时,前凉国王张骏在今骆驼城设置建康郡。清雍正三年,并高台、镇夷二所为高台县。境内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、省级4处、县级100多处;有4A级景区3处,3A级景区1处。骆驼城古遗址是全国最大、保存最完整的汉唐遗址,许三湾古墓群是目前全国分布最密集、保存最完好的特大古墓群,中国工农红军西路军纪念馆是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、全国百家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、全国百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之一,全国反映红西路军历史最全面、最具权威性的国家级纪念馆。同时,月牙湖、大湖湾、黑河湿地公园等水面湖泊风景秀丽,万亩葡萄庄园一枝独秀,八坝胡杨林别具一格,给高台县增添了无限魅力。2013年,高台县被评为“全国绿化模范县”;2014年,被评为“省级卫生县城”;2015年底,被评为“国家级园林县城”,并被确定为“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县”。